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>>党群工作

倡导“中秋”、“国庆节”两节廉洁过节倡议书

发布时间:2022-09-02 10:21:09    点击量:    责任编辑:周宇璠

各位党员干部、教职工:

中秋、国庆“两节”将至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营造文明和谐、廉洁过“两节”的良好社会氛围,学校纪委特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落实责任,营造廉洁氛围

广大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,自觉树好形象、当好表率。党政主要领导、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“两个责任”具体要求,管好班子、带好队伍,在“两节”期间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落实,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、教职工从严规范廉洁从行为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。

二、率先垂范,严守纪律规矩

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,强化廉洁从政意识,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,严格做到“九严禁一严格”:

1. 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、购物卡、土特产等节礼;

2. 严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;

3. 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、补贴奖金、实物等;

4. 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、走访;

5. 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,借机敛财;

6. 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

7. 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;

8. 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“红包”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,尤其是通过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、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;

9. 严禁酗酒、赌博、酒后驾车;

10. 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做到“非必要不外出、不聚集,落实来访人员登记报备,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”等相关要求。

 三、厉行节约,反对奢侈浪费

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、纪律意识,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,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、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,倡导以俭养德、以俭养廉,倡导新风,反对奢侈,过一个廉洁和谐、文明节俭的节日。

防微杜渐,害除福至。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的易发、高发期,让我们共同坚守道德、法律和廉洁的底线,经受住节日“廉关”的考验,弘扬优良传统,摈弃陈规陋习,为建设“清廉学校”共同努力!

欢迎全体教职工监督举报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871—65150211

中共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2年9月2日



↑上一篇:学校纪委关于开展2022级新生开学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

↓下一篇:“组校院”第六单元监督检查组到学校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监督检查